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过而举君之讳,则起。与君之讳同,则称字。内乱不与焉,外患弗辟也。赞,大行曰圭。公九寸,侯、伯七寸,子、男五寸。博三寸,厚半寸。剡上,左右各寸半,玉也。藻三采六等。哀公问子羔曰:“子之食奚当?”对曰:“文公之下执事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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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马死,埋之以帷。
周子居常雲:“吾時月不見黃叔度,則鄙吝之心已復生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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